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新春走基层)雁门关外的电力守护者******
中新网朔州1月31日电 题:雁门关外的电力守护者
作者 高雨晴 刘旸
凌晨时分,戴上围脖和手套、裹上厚棉衣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变电分公司雁门关换流站运维班班长刘伟和运检员郑鑫拿着测温仪和手电筒走进设备区,对设备进行巡视。刺骨寒风如刀割一般,没一会儿两人的脸就冻得通红,睫毛上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霜。
雁门关换流站位于山西朔州,作为雁淮直流的起点、“西电东送”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保持安全高效运行,持续将山西北部地区丰富的火电和风电资源输送至华东地区。
春节期间,雁门关换流站内,最低气温降至零下30多摄氏度。这种极寒天气,对换流站来说是一次严峻挑战。为确保雁淮直流这一“西电东送”重要通道安全稳定运行,雁门关换流站运维人员每天身穿红蓝相间的工作服,为换流站设备“问诊把脉”。
运维人员正在查看设备状态。“注意一下5013断路器B相7号气室压力。”对讲机里突然传来主控室值班同事的声音,“那里之前出现过漏气缺陷,要着重检查一下。”刘伟和运检员郭兴随即前往相应位置,使用检漏仪进行气体漏气检测。
“还好没什么问题。这么冷的天,很可能又出现气室漏气的情况,咱们可千万不能大意。”两人顺着设备区,将所有气室逐一检查了一遍,等回到主控室时手脚已经冻僵。
对于雁门关换流站运维人员来说,极寒天气中进行巡视作业早已成为一种习惯。“想到我们的辛苦是有意义的,能够守护千家万户春节的灯火,挨这点冻也变得值得了。”刘伟说。
“你们赶快暖和暖和,我和郑鑫去现场再看看伴热带运行情况。”张国是一名老“电力人”,今年是他工作的第30个年头,也是他第7次在工作岗位上度过春节。
在他看来,这份坚守中不仅有沉甸甸的责任,更有见证电力事业发展的喜悦。“作为一名老电力人,从传统的220千伏变电站,到500千伏变电站,再来到±800千伏的换流站,看到电力设备和输电技术的更新换代,确实感到很自豪。”
和张国相比,刚工作第五年的郑鑫还算一位新人。尽管工作年头不长,但今年已是他第2次春节在站里值班。从老员工的身上,郑鑫传承这份爱岗敬业的精神。
“春节不能回家过年,对于我们来说已经不算什么新鲜事了。春节保电工作重要性可想而知,从现场巡视、检查数据到后台分析比对等,每一步都不能有一丝松懈。”郑鑫说。
巡视工作结束时,天已微微亮。条条银线织成电网,根根杆塔连成输电长廊,凡人微光守护着万家灯火。(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